云计生发〔2008〕18号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 为加强乡、村、组计生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云龙县乡、村、组计生工作制度,请全县计生干部认真遵照执行。 一、乡镇计生办、服务所工作制度 (一) 乡镇计生办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和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 2、建议政府每年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人均不少于1元;1月初兑现上年村宣传员人均月20元补助。建议政府配足配强计生办和服务所工作人员,大乡镇不少于5人,小乡镇不少于3人,并保证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坚持年初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计生办对村宣传员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出现计划外多孩的村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书三项任务完不成的村要坚决实行“黄牌警告”。 4、抓好村宣传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坚持每月召开村宣传员例会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每年不少于一次到村对组服务员和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村宣传员台帐建立和正常运转。 6、按时上报计生局各种统计报表,严禁虚报瞒报,弄虚作假。负责本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对象的核实申报,确保准确无误。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存档。 7、积极组织本乡镇每年两次的为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活动(包括流动人口)。 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确保宣传资料入户率达100%,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负责组织对本乡镇未婚青年的法律、生殖健康知识培训。坚决控制早婚早育发生和实施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9、及时协助处理村上报的计划外怀孕,无论是早孕、抢怀、超怀都要在3日内下去做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 10、对多次做了工作出现的计划外生育,在1月内必须进行处理,每一例处罚都必须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必须按程序进行;在1个月内未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因家庭困难不能履行处罚决定的,必须由本户写出缓交或减免书面申请,经组、村、乡三级加注意见,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批。凡是计划外生育的罚款都必须全额上缴国库。 11、负责组织本乡镇各村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推行。检查督促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自治协议的执行情况。 1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台帐,建议乡镇政府每年召开流动人口部门联席会议一次,坚持“一证先行”和通报联系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检查督促,及时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建议乡镇政府每年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不低于3000元。 13、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制度建设。协会活动正常,计划生育保险项目稳步推进,三结合项目扎实开展。 (二)乡镇服务所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和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2、加强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热情、文明服务。 3、认真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保健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生殖健康水平。 4、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接受群众监督。 5、认真组织实施好每年两次的为育龄妇女的优质服务(含流动人口)。认真做好本乡镇育龄妇女生育后采取避孕措施,提高避孕及时率。 6、认真实施好出生缺陷预防工程,搞好婚前培训(与民政配合搞好结婚登记人员的培训)、孕前检查、药物推广、产后随访。 7、认真实施预防艾滋病搞好安全套摆放工程。与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达100%,安全套摆放达100%。 8、为不孕不育户提供好各种服务,积极为独生子女病残儿童搞好鉴定服务。 9、积极配合计生办做好计划外怀孕群众工作,按照技术服务范围、内容,严格施行各种手术。 10、服从政府、计生办管理,服从计生服务站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村宣传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和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努力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知识。 2、加强调查走访,每年培训组服务员2次,每月与组服务员见面或联系两次,确保每月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 3、服从乡计生办、村两委的管理,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4、认真搞好台帐的建立和运转,确保每月运转一次,不运转的每缺一次,扣发一个月补助。 5、组织好本村已婚育龄妇女优质服务,确保每次参加检查人数不低于60%,达不到60%,扣发1个月补助,达到60%,每参加1人奖励村宣传员0.2元。 6、负责宣传发动配合计生服务站搞好婚前培训,发放宣传品,孕前检查,孕期服药,产后随访等,实施好出生缺陷预防工程。 7、加强流入本村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查验、督促办理婚育证明,及时建立台帐,发现计划外怀孕要及时做工作并向乡镇计生办汇报。宣传动员本村流出人员要办理婚育证明,按时寄回孕检、生育情况,并建立台帐管理,严格制止流出人员计划外生育。 8、发现计划外怀孕,首先向村两委报告,并协助村两委做一次工作,工作做不通的及时向乡镇计生办报告,对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如汇报到计生办,计生办不管不问,村宣传员必须向县计生局汇报(电话5520010)。如果出现计划外怀孕6个月以上才汇报的,扣发村宣传员1个月补助。如出现计划外生育才汇报的,扣发村宣传员半年补助,出现超生或隐瞒不报的,对村宣传员予以解聘。 9、对当年出生的户要及时上门做采取节育措施工作,动员育龄妇女采取在3个月内放环或6个月内结扎等措施,确保避孕及时率。如到时不采取措施,每发现1例扣发村宣传员30元补助。 10、负责搞好避孕药具的领取、发放,满足群众的需要。 11、积极参加乡镇计生办例会,无特殊原因,每缺会1次扣发30元补助。 12、做好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全年无1件保险开单,扣发1个月补助。 1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搞好村民自治协议书的签订,并收取履约保证金,对违反协议的要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并依法处理。 14、认真搞好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对象的申报,确保符合政策率达100%,生育证领取符合生育政策率达100%。如出现优亲厚友、贪赃枉法的要严格追究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解聘。 三、组服务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和带头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 2、每年组织群众学习人口计生政策2次。 3、热情为本组已婚育龄妇女搞好避孕药具发放等服务。 4、加强对本组非婚、早婚、再婚、抢孕、超怀、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监控,一有计划外怀孕情况及时汇报村宣传员。如出现计划外怀孕6个月以上才汇报的扣发半年补助。如出现计划外生育才汇报甚至隐瞒不报的,扣发当年补助并予以解聘。 5、负责组织动员本组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优质服务。参加率达到60%,每参加1人给予组服务员补助0.5元。 6、及时向村宣传员汇报流入本组人员和外出3个月以上人员生育情况,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7、协助村宣传员动员育龄妇女生育后在3个月内采取放环或6个月内采取结扎等措施,确保避孕及时率。 8、服从村宣传员管理,完成村交办的各项工作。 乡镇计生办工作制度由县人口计生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乡镇计生服务所工作制度由乡镇计生办和县计生服务站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村宣传员工作制度由乡镇计生办和村两委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组计生服务员工作制度由乡镇计生办、村宣传员和村两委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以上制度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向县人口计生局反馈。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工作制度 通知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工委、州计生委 云龙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7月1日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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